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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频发何时了 家园共育还孩子快乐童年

观察

2017年11月21日

近来,网络频频曝出“幼师虐童”事件,“携程亲子园教师虐童”事件后续初见眉目,16日,重庆又有网友曝出一幼儿园老师鼓动孩子互扇耳光。频发的虐童事件让我们在痛心、震惊、愤怒之余,也不得不冷静思考该如何从体制机制上保护学龄前儿童权益不受侵害,还孩子一个快乐童年。

虐童事件频发,首先是当前随着我们学龄前儿童数量的快速增加,对幼师的需求量较大,导致一些幼儿园放松对幼教老师资质的审核,一些低素质教师的存在为虐童现象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几年前,舆论关注的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涉事女教师便是无证上岗,且因“一时好玩”做出令社会哗然的行为。  

幼师资质不过关,幼儿园办学资格也有待考量,相关企业只讲经济效益,存在不办教育、办买卖的思维。笔者了解到,不少托儿所、亲子园是由企业委托第三方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多数未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这些园所的日常管理也处于政府的监控之外。  

此外,虐童事件频发还因为当前对虐童相关涉事方处理手段偏弱偏软,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对制止虐童现象的发生缺乏震慑力。在以往的幼师虐童案例中,最终的处理结果多是幼师向受害儿童及家庭道歉,或者给予部分赔偿,幼儿园开除涉事老师,好像事情就完结了;甚至从网上曝光的一部分案例来看,还存在相关部门与家长达成“封口”协议。执法不严和普法缺失导致一些虐童人员对虐童的法律后果缺乏认识,心存侥幸,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  

如何才能够从根本上来彻底消除虐童事件发生呢?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层面上下功夫。首先,加强师德培训,实行行业劣迹记录者禁止制度。定期给幼师提供培训和考核,加强幼师的道德修养。提高幼教准入门槛,凡是师德有“污点”的老师,即被列入“黑名单”,此后再不能从事教育岗位,体现对虐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其次,强化监管机制,严格把关。对于处在政府监管“盲区”的办学机构,应施行全面普查、备案制度。让从事儿童教育、看护的个人和机构处在政府的透明监管之下,防范事件发生后多方推诿。  

最后,完善法律条文,增设“虐童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但是并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案中,颜某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追究责任,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处罚力度极其有限,威慑力不足。增设“虐童罪”,加重处罚就是给施暴者敲响警钟,提高施暴者违法成本,让施暴者不能、不敢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儿童在成长中人格心理很脆弱,尤其是婴幼儿受认知水平所限,不能及时表达,而暴力伤害对人格心理的影响可能会持续一辈子,甚至有可能造成代际传递。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和责任人的家长更应强化儿童权益的认知,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情绪动向,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只有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家园共育”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快乐的童年。

(原标题:评幼师虐童事件:架起虐童高压线 还孩子一个快乐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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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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