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

儿童权益代表人参与离婚案 让孩子主动发声维护权益

观察

2017年11月28日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首次探索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特殊儿童保护的离婚纠纷,儿童权益代表人的设置让孩子能够直接参与诉讼,表达其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在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的同时切实保障了涉案儿童权益。

如果在家事纠纷中不能很好地维护儿童权益,极易给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给家庭矛盾的激化留下隐患。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儿童的特殊生理状况决定了法院要给予特殊考虑,否则其合法权益无法被充分、公平地保护,这也是给涉诉儿童配置权益代表人的根本原因。

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要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在司法实践中,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主要涉及刑事犯罪,例如给未成年人请免费辩护律师,进行心理干预等,民事纠纷尤其是家事纠纷当中,给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情况并未普及,所以说上海普陀法院探索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具有现实意义,相当于给民事纠纷中的未成年人请了“辩护律师”,充分弥补了未成年人在民事纠纷中的话语权短板。

全面保护诉讼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实现民事、刑事等全部司法程序的全覆盖,“辩护律师”应该实现无缝对接、全程保障、持续追踪,防止出现保护的真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要降低家事纠纷对其财产权益、心理健康的伤害,要在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制度的持续完善。

(原标题:保护未成年人 欢迎儿童权益代表人走上法庭)

+1

来源: 作者:高晓燕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