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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需细化 门卫就要设三防

观察

2017年12月05日

最近,幼儿园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团委和婺城区检察院联合,对本区的幼儿园开展全面督察,并召集婺城区各所幼儿园园长来到市蒲公英音乐艺术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从法律、职业规范等多个方面提升幼儿园安全意识。

同时,婺城区推出首届“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幼儿园”的评选活动,倡议各所幼儿园积极参与。

门卫有“三防”

从当天上午检查情况看,婺城区被抽查的几所幼儿园基本情况较好,未发现有不尊重儿童、对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婺城区教育局职教科科长邢均林称,从目前检查情况看,整理较好,不过依然要求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工作量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制、智力和品德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工作量表都有哪些量化的要求?记者发现,该表从组织健全、门卫保安管理、幼儿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如对门卫保安管理上,就规定要设立“三防建设”,即人防,配备保安持证上岗,着装规范;物防,配足安防器械,检查园内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能回放,是否有黑屏,角度是否合理;技防,CK报警器是否正常。

又如对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上,要求幼儿园食堂务必取得餐饮许可证,食堂用工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食堂环境卫生条件好,操作规范。食品验收人员要把好质量关,杜绝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入库,做好消毒处理、食品采购台账和食品留样记录等。

检察官给园长上课

“制定一些细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求,就是希望幼儿园从园长开始,就能够重视安全,将安全工作切实有效抓起来。”邢均林说,目前这个评估工作量表还在征求意见中,还可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接下来,考虑到幼儿园教师队伍普遍比较年轻,还将他们纳入到青年团员的行列中,提升其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

婺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丁夏维从法律的角度,给幼儿园的园长们开展了一堂普法教育课,这也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工作提前到了学前教育。“开展普法活动,也是防微杜渐,用法律的武器,撑起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原标题:婺城区将推出首届“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幼儿园”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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