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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强对学前教育专业管理 严禁未备案违规办学

观察

2017年12月28日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备案结果,同意29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备案。从2018年起,省教育厅只允许已备案的99所中职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99所备案中职学校可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等29所中职学校通过第三批学前教育专业备案,连同前两批,广东已有99所中职学校已备案学前教育专业。

2018年起,除已备案的9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余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置学前教育专业,不得以本校名义招生,也不得与其他学校或机构开展学前教育专业联合办学。

未经备案并在2017年春季及之前已实际招收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点,应在按原培养方案完成现有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后即予以撤销。

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专业管理

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备受社会关注。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人才需求调研,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人才培养规格。加大专业建设投入,完善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同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超出办学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不得与不具备学前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开展联合办学。

该负责人介绍,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组建相关专家组织,加强对各地各学校办学的指导。同时,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检查和监督,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

对已备案的学前教育专业点,如办学条件发生变化,办学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的,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核实结果决定是否撤销该专业点的备案资格。

(原标题:广东省教育厅:严禁未备案的学前教育专业违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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