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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无证办学还虚假宣传被起诉 消费者获得退一赔三

观察

2018年01月03日

无证办学还“吹牛”,四川泸州叙永县一家民办幼儿园被法院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判决“退一赔三”。据悉,这起由泸州叙永县消委会支持起诉的欺诈案件,对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具有风向标意义。

今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向泸州市叙永县消委会投诉称,叙师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在微信上打广告,宣称“隶属叙师幼儿园,是目前叙永硬件设施最先进,师资力量更雄厚的学校”,还附有多张学员训练照片。自己对其深信不疑,便给孩子报名学习跆拳道,每期学费800元。但开学后第二周,学校发来消息,称因教练私人原因课程被取消。陈先生了解到,该培训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发票上是叙师幼儿园的财务专用章,感觉自己上当受骗。

叙永县消委会调查证实了陈先生的投诉属实,并组织双方调解,但叙师幼儿园拒不到场。

随后,叙永县消委会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协调叙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公益律师,协助消费者提起诉讼。

11月15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消费纠纷民事案件。

最终,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认定叙师幼儿园存在的无证办学、虚假宣传等情形,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叙师幼儿园退还原告学费800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400元。

目前,该判决结果已生效。

(原标题:幼儿园无证办学还“吹牛” 消委会支持起诉获“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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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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