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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准妈妈安全用药守则有哪些

用药安全

2014年08月05日

 

小彭月经不调到药店购归芍调经片2盒。服药5天后,小彭的下体出现不规则流血,血色暗紫,伴有血块。到医院检查,她已怀孕30多天,并无意发现归芍调经片说明书写有孕妇禁用,这给小彭和家庭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小彭担心药品所产生的影响,不得不做了流产手术。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准妈妈经常询问:“药师,刚刚忘了跟医师说我怀孕了,这个药可以吃吗?会不会影响宝宝?”其实,孕妇用药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孕期患疾病需用药物治疗,选药不合理;二是孕期患各种疾病需用药物治疗时不肯用药加重病情。因此,孕妇在孕期要正确对待用药问题,并注意以下几点。

主动告诉医生或药师是否怀孕

妊娠期或者打算近期怀孕的妇女,应当主动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医生或药师,因为药店、医院有不少药物是妇女慎用或禁用的,使医生或药师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更合理地开出处方或推荐药物。医生、药师在接诊育龄女性时,也应高度警惕妊娠可能。

尽量不要用药

病情不重时,一般不必用药;能少用药时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可单用时就不要联合用药。选择口服给药,尽量避免注射方式给药。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选择毒副反应小的药物

用药前应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如使用抗菌药物时,选择毒副作用小的药物。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注意不宜使用的药物

1.注意保胎防止流产

在怀孕期间不能应用具有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如麦角、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剧烈的泻药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利尿药如氯噻酮、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药性猛烈的中药或中成药中含有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都应慎用。因为上述中西医药品常可引起流产或早产,属于孕期禁用。

 

2.注意防止胎儿畸形

因为孕妇用药后,药物可从血浆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由于胎儿器官发育未全,对药物分解、解毒能力很差,排泄缓慢,再加上发育中的胎儿敏感性强,尤其是妊娠头三个月胎儿最容易受影响。

3.注意孕妇本身损害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因此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严重的还可造成死亡,所以孕妇要禁用四环素类药。

4.注意胎儿的毒副反应

常用的抗生素类、激素类药物,以及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造血系统用药,甚至是减肥药,都可能导致胎儿流产、早产、先天性畸形、胎儿子宫内发育迟缓、女胎男性化或者男胎女性化,也可能导致新生儿出血、溶血、葡萄糖耐量异常、神经系统异常等。

注意不同妊娠期用药禁忌

1.怀孕3个月内禁用药:镇静安眠药、抗组胺药、抗凝血药、抗癫痫药、抗癌药、磺胺类药、激素类药等有致畸作用的药应禁用。如奋乃静、盐酸美克洛嗪片(敏克静)、氨甲喋呤、苯丁酸氮芥、苯妥英钠、己烯雌酚等。

2.整个妊娠期禁用药:抗感染药如链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影响内分泌的药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等。

3.妊娠后期至接近分娩时的禁用药物:麦角新碱类药、峻泻药、奎宁、奎尼丁、巴比妥类药、利血平、阿司匹林、吗啡及其他镇静催眠药等。

准妈妈用药牢记五原则

1.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药。

2.当需要用药时,孕妇应请教医生或药师,不要自行服药。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3.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4.使用任何药物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5.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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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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