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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频发暴露法律干预缺失 专家:严惩施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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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提到孩子,往往能碰触到大家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而虐待儿童事件的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父母长期虐待孩子,甚至将孩子打死的案件的发生,让人难以接受,谁来拯救在无助与恐惧中度过的童年?怎样有效震慑虐待子女行为的父母,让他们住手?!

稍稍让人感到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调研,为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提供论据,专家呼吁,当前法律架构下,应以故意伤害罪严惩施虐者。

开水烫脚、擀面杖殴打,因与公婆关系不和,29岁的蔡亚珊长期虐待6岁的继女小云,直至孩子生命垂危被送医院抢救,医生报警。今天(30日)上午,蔡亚珊因涉嫌虐待罪在北京朝阳法院接受了审判。所幸小云经过救治已经恢复了健康,随奶奶生活。而5岁女童申潇然已经永远离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将她的悲惨遭遇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虐待潇然致死的继母李艳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抚养过程中,她(李艳勤)经常对这个孩子进行打骂,最后打得这个孩子肠管破裂,致感染性休克死亡。因为是虐待继子女,社会上对这个案件广泛关注,引起的民愤比较大,但她有一个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最后法院还是依法对她判处了死缓。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最高法发布案例传递的信息就是,对虐待儿童的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否则不足以威慑犯罪者。

佟丽华:我是非常赞同对虐待孩子,导致重伤死亡的案件按故意伤害来定罪处罚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父母意识到孩子也是独立的主体,也要受到强力的保护,即使你把自己的孩子打死、打伤了,也要面对严厉的处罚。

现实生活中,发生在家庭内的虐童事件比进入司法审判程序让公众知晓的多的多。如何有效干预家庭虐童事件?我们期待改变。

广东省妇联统计,仅近五年被曝光的发生在广东省的家庭虐童恶性案件就有18起,其中10起直接造成儿童死亡,最小的才出生40天。施暴的父母虐童手段残忍、情节令人发指,有的呛死亲生女后残忍焚尸,有的用皮带将儿子活活打死,有的甚至把孩子睾丸打破裂,用开水泼孩子导致全身85%被烫伤。前不久,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的一位父亲对仅10岁的亲生女儿“开水烫头、鱼线缝嘴”的事件再次让公众愤怒。

佟丽华认为,缺乏干预是导致悲剧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

佟丽华:父母打骂孩子,包括严重的虐待,父母往往认为这无所谓。虐待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孩子去起诉,去控告,司法机关才能受理,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情况,五六岁、七八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去法院起诉自己的父母?

薛淑兰介绍,立法、司法机关已经启动相关的调研。

薛淑兰:关于是否设立虐童罪,也就是说虐待罪是不是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据我们了解已经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我们也跟立法机关一起搞过调查研究,为将来虐待罪的修改完善提供论据。

专家一直呼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接触儿童比较多的老师、邻居、居委会、社会工作者等,发现家庭有发生家暴虐童的,有义务进行报告,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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