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饮食观念的变化,“养生”“保健”也不再是中老年群体的专属,而成为全年龄段人群推崇的新兴生活方式。养生标签在餐饮赛道同样走红,“酸梅汤”夏季爆红,“养生茶”遍布商超货架,现制饮品赛道也流行起各式各样的健康化标签,打出兼顾口味和健体的新招牌。不过,“养生茶”真养生吗?
2025年2月,一家茶饮店铺引起了宝山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发现该店铺背后的自制饮品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销售自制饮品,线下店铺对外宣称其中一款成分含人参的饮品具有补气养阴,调和气血的效果,另一款含肉苁蓉、黄精、枸杞等药材的饮品具有补肾益精,增强免疫力的效果......诸如此类“带有各种功效”的“养生茶”还有好几款。经过调查,该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为预包装初级农产品,包装标签未特殊注明保健食品或药品,该公司也没有销售保健食品或药品的资质。此外,经咨询中医药领域专家后,检察官了解到上述饮品中所用到的人参、肉苁蓉、黄精、葛根、茯苓等属于药食两用物质,但实际上该公司所宣称的效果需要搭配中药药方来实现,仅使用上述物质制作饮品,达不到相应的“养生”效果。
“该公司食品标签信息不完整,销售的自制饮品只是普通食品,门店内的宣传用语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销售的自制茶饮能够起到相应的效果,这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说道。
2025年3月4日,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违反商业宣传用语规定、饮品店违反食品标签规定的情形及时进行查处,督促整改。
2025年4月10日,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已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相关饮品标签已整改完毕,并标注“添加在饮品中人参的不适用人群、食用限量”等内容;对公司线下发布含有“补肾益精,增强免疫力”等内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饮品店涉嫌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现已完成整改;今后将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对现制饮料经营者,指导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其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自律意识,同时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在健康理念催生新消费,群众需求多点开花的时代,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深化行政机关协同履职,着力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转自: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