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成份】腊梅油、樟脑、水杨酸、苯甲酸、凡士林、石蜡。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气特异。 【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规格】复方。
【用法用量】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及时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闭,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包装】本品采用内喷涂铝质软管包装。20克/支。
【有效期】48个月
【执行标准】局颁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民国22年(1933年),刘寰伟研究成功以传统中药配以西药制成外治癣症、湿气、鹅掌疯等疾患的华佗膏。在虬江路958弄26号设工场,以“刘氏药局”招牌命名上市。因效果显著,传闻渐广,行销全国各地和香港地区,需求日益增多。1954年年产6万余盒,1959年起,由闸北中药饮片切制厂生产,1960年增至15万盒,1965年达120万盒。1969年,闸北中药切制厂因人力、场地不能适应华佗膏发展,经市药材公司安排,将处方、工艺和产权转让给松江县83455部队五七制药厂生产。